原“統一教會”被批准指定為“指定宗教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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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3月6日電】圍繞對“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原“統一教會”)加強資產監管,日本宗教法人審議會6日批准了基於去年12月施行的捐款受害者救濟特例法將該教會指定為“指定宗教法人”。徵詢意見的文部科學相盛山正仁說明稱“確認了足以指定的充分證據”。文科省最快在本週內通知教會方面。
因違反法令被申請發出解散命令的宗教法人如果被認定受害者數量眾多,將被指定為“指定宗教法人”。處理不動產時必須最晚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的政府部門或都道府縣,若未通知,則財產處理無效。財產目錄等財務文件的提交從通常的每年一次縮短至每三個月一次。
特例法目的是防止解散命令下達前財產外流等,以議員立法的形式獲得通過。文科省今年2月制定了成為指定對象的宗教法人的標準,並通知教會方面考慮進行指定。教會方面批評特例法“侵犯信教自由和財產權”,否認資產轉移到海外。
圍繞原“統一教會”,文科省以有組織地持續募集高額捐款等為由,去年10月向東京地方法院申請發出解散命令。(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4/03/49a149c51a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