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長崎核爆經歷者起訴政府案15名原告獲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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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9月10日電】有關在國家援護區域外遭遇長崎核爆但並未被認定為核爆受害者的44名“核爆經歷者”(其中4人死亡)要求長崎縣和長崎市發放核爆受害者健康手冊的訴訟,長崎地方法院(審判長:松永晉介)9日作出判決,認定15人(其中2人死亡)為核爆受害者,並勒令長崎縣和長崎市發放手冊。法院判斷這15人所在地區曾有含放射性物質的“黑雨”降下。其他29人的訴求被駁回。
過去2次訴訟以敗訴告終。對於核爆經歷者的救濟要求,日本首相岸田文雄8月已向厚生勞動相作出指示,要求為解決問題而開展協調,此次判決可能會對政府的應對產生影響。原告方表達了不滿,稱這是“導致分裂的惡劣判決”。
關於當時是否處於《核爆受害者援護法》規定的“受輻射影響之類的情況之下”,審判長松永晉介在判決理由中指出,需要證明很高的可能性。根據縣、市的調查及中央政府的驗證等情況,法院判斷原長崎市以東下風位置的矢上、戶石、古賀3個原村莊有放射性物質降下“可以認為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
上述3個村的15人罹患了成為核爆受害者補貼發放對象的11種疾病等。法院按照廣島黑雨訴訟後2022年開始運用的新標準,將其認定為核爆受害者。另一方面,法院認為其餘29人所在地區“不存在認定放射性降下物的確鑿證據”。
圍繞援護區域外的救濟,廣島黑雨的受害者2021年在廣島高等法院全面勝訴。根據新標準,長崎的經歷者不在對象之列,兩個核爆受害地產生了差異。核爆經歷者是身處南北向偏長的長崎援護區域外,在核爆中心地方圓12公里範圍內的人。中央政府並未認定他們受到輻射影響,與核爆受害者相比受到的支援有限。
據長崎縣稱,核爆經歷者截至今年3月底約為6300人。過去2次訴訟中敗訴的部分原告再度提起了訴訟。(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4/09/b074587d743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