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6月17日電】關於2022年在日本北海道知床半島近海發生的觀光船「KAZU 1」沉沒導致乘客和船員共26人全部死亡或下落不明的事故,釧路地方法院17日按照檢方求刑,對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的運航公司社長桂田精一(62歲),判處法定刑罰上限的5年監禁。雖然被告在事故發生時並未登船,但判決認為,當時已發佈惡劣天氣的預報,乘客面臨死亡風險這一點「完全可以輕易預見」。被告方面即日提起上訴。
審判長水越壯夫就判決理由指出,可預見事故當時的風力和浪高將明顯超出運航標准,被告也應當能夠認識到這一點。其未中止出航、放任航行的過失,導致船隻沉沒。對於被告辯稱考慮到惡劣天氣的預報,以為船長會走比平時更短的航線返回,判決認為「說法不自然,完全不足採信」。
判決還認定,被告雖為運航管理者,卻讓經驗不足的船長作出判斷,且離開事務所的情況已成常態。對於其在法庭上的道歉與反省之詞,也認為「難免被評流於表面」。
事故發生在2022年4月23日。判決稱,在可預見惡劣天氣的情況下,被告作為安全綜合管理者與運航管理者,怠於履行包括指示船長中止出航在內的預防危險之注意義務,致使海水從艙口湧入導致船隻沉沒,造成包括6名仍下落不明者在內的24名乘客和2名船員遇難。(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9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