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華盛頓7月24日電】美國川普政府24日依據《貿易法》第301條,對進口自日本、中國和歐盟(EU)等60個國家和地區的商品啟動10%至12.5%的新關稅措施。對日本的稅率為12.5%,適用不統一加徵關稅的特例措施。10%替代關稅即將到期失效,新關稅措施延續對日高關稅,日本企業面臨的出口壁壘依然存在。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準備了被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為違憲的「對等關稅」延續措施。此前適用了作為取代對等關稅的過渡性措施的10%替代關稅,但期限為150天。
歐盟適用10%的特例措施。美國對華未設特例措施,加徵12.5%關稅。根據美國《貿易擴大法》第232條按商品類別徵稅的汽車等則不屬於新關稅措施的對象。此外,能源產品及部分食品也不適用。
60個國家和地區幾乎涵蓋了美國的所有進口商品。USTR主張稱各國未對禁止進口通過強迫勞動生產的產品採取妥善措施,導致美國企業處於競爭劣勢。(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11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