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8月4日電】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4日公佈了外國人永住許可條件的新指南方案。許可條件較之前更為嚴格,原則上要求年收入超過日本家庭的平均水平,且預計領取的養老金金額要達到加入厚生年金30年的水平。這是高市政府以「有序共生社會」為口號推進的外國人政策之一。
新方案將在徵求公眾意見後於明年4月實施,年收入標準從今年4月的申請開始適用。
據入管廳介紹,現行指南規定的永住許可條件為(1)品行善良、(2)能夠獨立維持生計、(3)符合日本國家利益。新方案將(2)改為「與日本人同等或以上的經濟條件」,並要求持續達到超過日本家庭平均值的年收入水平。該標準將參考總務省的家庭收支調查、厚生勞動省的國民生活基礎調查以及國稅廳的民間工資實際狀況統計調查。
此外還要求預計領取的養老金達到以該年收入工作30年並加入厚生年金情況下可領取的金額。在無法達到時,若有可補充的金融資產也可視為滿足條件。
在(3)中新設了被認定為「自立語言使用者」的日語能力等標準。
獲得永住許可原則上需在留10年以上。對於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此前作為特例規定「結婚3年」「在留1年」可以獲准永住,但今後將提高至結婚5年、在留3年。
入管廳還公佈了撤銷永住許可的指南方案。2024年修改後的《入管難民法》加入了故意欠稅等情況下撤銷永住許可、改為其他在留資格的規定,入管廳據此制定了撤銷永住許可的方案。(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11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