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國立大學拖欠附校教師加班費近8.7億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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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12月7日電】共同社日前從問卷調查中獲悉,運營小學、初中和高中等的日本56家國立大學法人中,有埼玉大學和高知大學等20家法人存在對附屬學校教師未支付加班工資的情況。其中18家已接到勞動基準監督署的整改建議。透露詳情的14家法人拖欠加班費總額達到約8.699億日元(約合人民幣4877萬元)。
拖欠加班費的法人還有山形大學、筑波大學、京都教育大學、長崎大學等。
若加上11月接到整改建議並正在計算拖欠額的三重大學和未在問卷中透露金額的5家法人,總額還將增加。
部分法人一方面長期拖欠加班費,另一方面以監督署的整改建議為契機,僅把根據殘留記錄算出的數年拖欠額當作“未支付部分”。此次透露的金額很有可能只是迄今拖欠總額的“冰山一角”。
國立大學在2004年實施法人化之前,其附屬學校的教師與公立學校教師一樣,屬於《教職員工資特別措施法》適用對象,發放相當於月工資4%的“教職調整額”,沒有加班工資。法人化之後,國立大學必鬚根據《勞動基準法》支付加班工資,但可能仍沿用了原來的工資體系。部分法人或許默認了這種違法狀態。
來自中央政府的運營費補貼逐年減少,還負擔著附屬學校經費的國立大學法人若要發放合規的加班費,就有必要精簡業務以消除長時間勞動,以及為增加收入而改善經營。
20家法人中,有9家就未支付加班工資的理由回答稱,“法人化之後誤以為還能適用特別措施法”。有6家表示知道變為《勞動基準法》的對象,但解釋稱“未能準確掌握教師的勞動時間”。
共同社以運營附屬小初高、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的所有國立大學法人為對象,在11月實施了問卷調查。關於是否拖欠工資、拖欠的總額和時長,從負責部門得到以書面為主的答復。北海道教育大學、富山大學、金澤大學和信州大學4家法人沒有答復。(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1/12/1b0ec6bc03bf-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