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警視廳公佈大川原冤案驗證結果 對19人作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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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8月8日電】關於機械製造公司“大川原化工機”(橫濱市)相關冤案,以涉嫌違反《外匯法》進行搜查的東京警視廳7日公佈驗證結果,認為公安部搜查指揮系統癱瘓導致了違法的逮捕。透露稱對19人作出處分,包括處於有義務對過度的搜查方針進行修正的時任公安部長等離職者在內。最高檢察廳也公佈了驗證結果,認為對消極證據的確認不充分、本應對保釋請求進行靈活應對,但沒有處分負責的檢事。
該公司社長大川原正明(76歲)當天在東京舉行記者會,就驗證結果稱“我認為沒有達到期待的內容”。警視廳一把手警視總監迫田裕治(57歲)也舉行記者會,向被逮捕的該社長及前顧問等3人道歉稱,“造成了嚴重的壓力和負擔,再次深表歉意”。警視總監就個別案件進行道歉實屬罕見。
據悉19人中無法進行實質性處分的離職者被作出“相當於處分”。時任部長、已離職的警察廳出身的新美恭生(62歲)被作出“相當於口頭嚴重警告”,繼任者近藤知尚(58歲)被作出“相當於警察廳長官訓誡”,時任外事1課的管理官和股長被作出最嚴重減薪百分之十(一個月)的“相當於懲戒處分”。
警視廳的驗證結果顯示,經驗豐富的現場指揮官把查處案件放在首位,沒有注意搜查上的課題等消極要素。部下處於難以提出異議的狀況。課長未負起使部下能向部長等進行適當彙報的指揮監督責任,此外未能充分掌握搜查組發生的不和等情況。
搜查報告淪為形式,部長等未能接收到消極信息,沒有進行實際上的指揮。
作為防止再次發生的措施,將採用部長負責的搜查會議制度,包括消極信息在內需進行彙報。警察廳已指示全國警察,在違反《外匯法》案件的審訊過程中進行錄音和錄像(可視化)。
上述社長等2020年被逮捕和起訴,曾請求保釋但沒有獲得批准,前顧問因胃癌接受治療,在拘留停止後的2021年2月死亡。同年7月三人的起訴被撤銷。今年5月東京高等法院繼一審之後再次認定逮捕和起訴屬於違法。(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5/08/1ed701776f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