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8月25日電】有關外國人在留手續費上調問題,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25日公佈了關於費用減免對象的指導方針。其中提出對象為生活困難程度相當於《生活保護法》規定的低保對象且需要人道主義關懷的人。除實際領取低保的人員外,難民認定申請者還需滿足領取「保護費」這一條件。然而由於領取保護費的僅為難民申請者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將不屬於減免對象。難民支援團體對救濟對象受限表示擔憂。
費用上調措施將於10月1日起適用。
現行的在留資格變更或期限更新手續費一律為6000日圓(約合人民幣253元)。10月起手續費將根據獲批的在留期限進行調整,1年增至3.3萬日圓,5年以上增至7.5萬日圓。永住許可手續費將從1萬日圓上調至20萬日圓。
對於因經濟情況難以繳納者允許減免,負擔金額為變更在留資格和更新在留期限為1萬日圓,永住許可為2萬日圓。免除對象僅為持有「外交」、「公務」在留資格的人,生活困難者不屬於免除對象。
關於減免對象的指導方針列舉了需要人道主義關懷的12種類型,包括難民認定者、難民申請者、日本人配偶、單親等人群。
如果難民申請者被認定生活困難程度較高,就可從日本政府領取生活費、住房費等「保護費」。發放期限原則上為4個月。據入管廳等透露,2025年難民申請者為11298人,2025年度保護費領取者為518人。難民支援團體就減免對象指導方針提出,「僅限於保護費領取者的範圍過於狹窄。」(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12626















